BC离婚法

婚姻破裂时需要考虑的事项 
婚姻辅导 Counseling
当婚姻出现问题或面临破裂时,你可以考虑婚姻辅导。 

调解 Mediation
如婚姻破裂是在心平气和下发生,双方应考虑一齐出席调解,商讨有关赡养费、财产分配及子女的
安排等问题, 并对以上问题达成协议。当双方达成协议后,可记录于分居协议书内。 

何谓分居? What is separation?
夫妻双方不再愿意以合法婚姻配偶或形同婚姻关系的身份生活在一起,称之为分居。双方在分居之
后, 采取法律行动以确保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而且在某种情况下,如不迅速采取法律行动的
话,权益就会受到损害。

抚养权与监护权 Custody and Guardianship
在法律上来说,抚养与监护的概念是有其重迭之处。一般而言,抚养权的意思是指对子女日常生活
所需的照顾及有权为子女作决定, 除非受到法庭限制。而监护权是指父或母有权参与子女的重大决
定,例如教育、宗教信仰、医疗等。 如何在父母之间分配抚养权或监护权,则完全以子女的最佳利
益为依归。

探视权 Access
至于不能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亲或母亲,照常理是希望与子女多亲近的。以法律之观点而言,子女
应尽可能与父母亲接触, 此为非常重要。因此,法庭所发出的探视令,亦都是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
依归。

子女供养费 Child Support
父或母一方可向法庭申请要求对方给与子女供养费,只要符合以下情:

(一)如父或母任何一方按照离婚法(Divorce Act)申请子女供养费,则有关的子女身份必须要符
合离婚法内“婚姻子女” (child of a marriage)的定义,或如果父或母按照??家庭关系法??
(Family Relation Act) 申请子女供养费的话, 则该名子女必须符合家庭关系法中??子女??的定
义。

(二)任何一方,其身份须符合“家庭关系法”(Family Relations Act)内所指“父(母)亲”
(parent)的定义,或离婚法 (Divorce Act)所指“配偶”(spouse)的定义。 

子女供养费的基本指引 Base Guideline Child Support
自从采用了“子女供养费指引”后,法庭就会根据指引内所订立的金额付款表制定供养费的数目,
再加特别补助金及额外开支费等, 不过,下述几种情况则属例外: 

(一)同居关系所生之子女或婚姻结合所生之子女,其年龄已超逾法定年龄者;

(二)支付供养费一方每年收入超过加币15万元;

(三)有子女探视权的一方之父或母,其接触子女的时间占全部时间百分之四十以上;

(四)支付供养费一方声称生活艰苦,无能力支付,而该声明获得法庭承认;

(五)在分居协议书中已订下的特别安排及供养; 

如有以上情况,法庭颁令给予子女供养费之金额,与指引中规定的金额会略为不同。

子女供养费指引中所列出的金额,是根据以下各点来断定的:

(一)付?且环降母富蚰钢?每年收入; 

(二)与法令有关的子女数目;及 

(三)支付供养费一方所居住的省份或特区。 

如果付?且环街?父亲或母亲,属自雇身份或故意造成失业或就业不足,计算其收入是颇为复杂的。 
在某些情况下,他?M她会被视作有其它方面的收入。 

费用 Expenses
本节所指的费用,是指属于子女的特别及额外费用,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金额计算是根据??子女
供养费基本指引?? 下按父母收入的比例而计算出来。该等费用包括诸如托儿费,私校学费,医疗费
及课外活动费等。 至于那种特别的支出合乎资格纳入计算内,则要视乎情况而定。

税务 Tax Implications
但凡1997年5月1日或以后,由法庭所颁发的指令或以书面达成协议的子女供养费,付款人报税时不
可以用这款项来扣税, 而收?侨嗽虿挥冒?括该款项于收入内。 

配偶赡养费 Spousal Support
申请配偶赡养费之人士,其身份必须符合“离婚法”(Divorce Act)或“家庭关系法”(Family 
Relations Act) 所指配偶(spouse)的定义。
根据“家庭关系法”,“配偶”是指某人:

(一)与另一人结婚。 

(二)与另一人同居,形同婚姻关系般的一起生活至少两年,并在双方终止同居生活后的一年内, 
根据“家庭关系法”提出配偶赡养费的申请。不过,“家庭关系法”第五章及第六章所述并不在此
列。 至于所谓形同婚姻的同居关系,对同性人士亦适用。 

根据“离婚法”(Divorce Act)中所指配偶“Spouse”的定义,是指不论是男方或女方,依合法程
序结为夫妇者。 

临时配偶赡养费之申请 Application for Interim Spousal Support
临时配偶赡养费之申请,主要原意是看申请赡养费的一方,是否有需要接受经济援助。而付?且?
方,又是否有经济能力支付该笔?窍睢? 法庭在决定付?且环绞欠裼芯?济能力向申请人提供该笔费用
之时,亦会考虑到假如付?且环接行钜庠斐墒б档刃形?, 并籍此等行为作为借口逃避支付该笔费用
的话,则法庭会认定付?堑囊环绞怯衅涫杖氲摹? 
一旦法庭有所决定,认为付?堑囊环绞怯芯?济能力去支付赡养费的话,申请者一方, 就可获得一笔
足够维持其过往在婚姻生活或同居关系生活中所惯常开支的赡养费。 

配偶赡养费之申请 Application for Spousal Support
法庭在颁发配偶赡养费指令之前,会先考虑夫妻双方之条件、经济能力、需要和其它情况等。“家
庭关系法”(Family Relations Act)第89(1)节及“离婚法”(Divorce Act)第15.2(6)节对此
所谓配偶各人之 “条件、经济能力、需要和其它情?ā钡鹊囊庖澹?均有向法庭明确表述。当申请资
格确定后,余下来的问题就是制定赡养费 的金额多少以及支付赡养费的时间要多久。 

税务 Tax Implications
以书面协议或按照法庭颁令定期支付配偶赡养费的一方付?侨耍?报税时该笔费用是可以用来扣税
的。 而收?侨艘?将该笔费用纳入收入之一部份。 

人身禁制令 Personal Restraining Order
当一个人在某种情况(需要有具体证明)下,有理由相信其本人及子女会受到配偶人身伤害,及在
过往双方共同生活中 曾经遭受配偶身体虐待的经历,可以向法庭申请人身禁制令,禁止配偶对其本
人及子女进行存心或意图的“骚扰、扰乱、 侵害及接触”等行为。 

资产禁制令 Asset Restraining Order
若某人担心其配偶在诉讼尚未获得解决前,先行处理或变买两人的家庭资产,可向法庭申请资产禁
制令,冻结家庭资产, 甚至包括他?M她认为利益所在的其它产业在内。 

婚屋 Matrimonial House
夫或妻一方,如能证明婚屋不可能两人共住,可向法庭申请为该婚屋“唯一居住人”(exclusive 
occupation), 直至这资产分配达成协议或获得法庭颁令。但是,单凭表示两人不能协调共住的说
法是不足够的,必需证据确实, 证明双方无法继续在同一屋檐下共同生活。 

夫或妻一方亦可申请出售婚屋。如要在审讯前出售婚屋,必须证明出售婚屋是有其必要或对双方都
会有利。 

资产分配 Division of Assets
“家庭关系法”(Family Relations Act)为合法结婚的配偶提供资产和退休金的分配。 首先,配
偶各人在家庭资产及退休金的分配上应有平等的利益,并以结婚年期长短为准则, 不过,法庭可基
于某些因素有权作出不平均的分配,例如结婚年期长短或配偶的自给自足能力等。 但是,那些因素
是相关的或会影响资产及退休金的分配,则要视乎每宗婚姻的情况而定。   


离婚

离婚申请程序 - 司法讼裁 Divorce Proceeding - Jurisdiction
夫妻任何一方,在开始进行离婚诉讼时,已在卑诗省居住超过一年,可向卑诗省最高法院申请离
婚。

卑诗省省级法庭对离婚案是没有讼裁权的。

离婚理由 Grounds for Divorce
离婚理由只有一个:婚姻破裂。婚姻破裂的成立,必需是下述因素其中之一(离婚法第8(2)节已有
阐明):

(一)夫妻在决定申请离婚前,两人早已分居至少一年,且在两人开始进行办理离婚手续时已经分
居。 

(二)被要求进行离婚诉讼的一方,自结婚之日开始: 有通奸行为,或 
向对方施以肉体或精神虐待,致使两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如何获得法律服务

如果离婚是属争议性的,就要经过法庭的讼裁,此类申请,最好透过律师进行,以保障当事人的权
益。 
如果是属无争议性的离婚,当事人双方已具足够离婚的理由,且可以自行达成协议,无须经过法庭
讼裁的, 可以自行申请。当事人可购买一份(Divorce Guide for B.C.) ,依指示进行,不一定
要经律师办理。此书各大书局有售。 

如果需要咨询律师,请致电毅杰律师事务所:Specht&Pryer tel:604-681-2500 
地址:1150-789 West Pender Street Vancouver B.C. V6C 1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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