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移民需出示“无犯罪记录”

加华移民留学中心副总裁吴冰表示,移民部会要求所有申请移民的人士提供由警方出具的加拿大无刑事犯罪纪录证明。目前,移民部要求提交的是由皇家骑警(RCMP)出具、附有移民申请人指纹样本的无犯罪证明。
吴冰指出,如果该名留学生打算日后申请移民的话,一定要争取找律师上庭,将罪名打掉。一旦被警方检控偷窃罪名并且被法庭定罪,纪录会一直跟当事人,日后不能马上申请加拿大永久移民。一定要等待“洗底”(obtain a pardon)之后才能申请。
“洗底”是华语通常说法,英文正式的叫法是Record suspension,指曾经被定刑事罪的人在满足所有判决(包括坐牢、赔偿及罚款等)之后,在若干年内保持遵纪守法,没有再犯,从而可以申请司法机构宽容,将其犯罪纪录单独保管,与其它纪录隔离。加拿大设有联邦“犯罪纪录法”(Criminal Records Act)规管这一过程,主管单位是加拿大假释局(Parole Board of Canada)。该机构有批准、拒绝当事人的洗底申请或是判决收回先前发出的洗底命令的权力。
“洗底需5至10年”
吴冰指洗底一般由被定罪算起,至少需要等候5年时间,严重犯罪等待期可长达10年。且到时要填写一系列表格进行申请,手续较为繁复,所以要在现在尽量争取在法庭打掉控罪。
至于如果遭到警方检控,但最终没有在法庭被定罪应如何处理?吴冰指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当事人日后申请移民时,还是要首先向RCMP申请打指印的无犯罪证明。若得到的证明是没有案底(clear),则一般不用再在移民申请资料中特别说明。不过有时即使法庭没有定罪,在警方资料中可能仍有被检控的纪录,或许能够被移民局看到。这种情况是否要在申请资料中向移民官员说明,则要进行个案分析。
她指无论如何,当事人应该妥善保管好所有全套的相关资料,包括被检控、上庭及法庭判决的文件等,即使是没有被定罪甚至没有被检控,也要保留一切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以备日后申请移民时如实说明。【作者 星岛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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